重点突出,治理措施细。制定《关于深化扶贫领域“3+1”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》,明确四大类整治重点和七个方面的工作措施,细化责任分工,明晰全县22个责任单位工作职责,确定专人负责,协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。建立健全定期会商、日常监督、线索移送、重点巡察、直查直办,追责问责、通报曝光7种机制,强化组织协调。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,定期通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,会商重大问题,部署工作任务,进一步细化措施、厘清思路,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。
聚焦问题,监督检查深。聚焦与群众切身利益最密切的问题,统筹监督力量,坚持“月检查、季督查、半年巡察”制度,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。2018年以来,行业部门开展监督检查25次,发现问题70个,整改问题34个。加强业务培训,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专题培训,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,确保在精准监督上下真功夫。2018年以来,全县纪检机关开展督查69次,发现问题94个,整改问题79个。同时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督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,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,着力发现问题,始终将监督贯穿扶贫领域全过程。
深挖细查,工作成效实。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,通过走村入户摸排、集中接访、设立反映点等方式,多渠道主动收集问题线索,集中排查处置问题线索。建立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举报重点督办和提级办理制度,2018年以来,直办上级转办件18件,办结上级转办件11件,直办本级受理举办件4件。坚持严查快结,给予2人党纪处分,力促治理成效。